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近日,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动态调整和精细化梳理编制形成的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4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用清单和省级部门清单,力推“高效办成一件事”。
分级认领编制事项清单。各市州政府要对照通用清单,梳理编制市州级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于9月底前印发公布,并抄送省政府审改办。县级政府要按照市州政府工作安排,梳理编制县级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于11月底前印发公布。市州、县级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通用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推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全部纳入青海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清单内的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实施要素进行标准化统一规范,明确子项、办理项、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内容,形成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实施清单。各地区要积极认领、严格实施,确保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为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奠定坚实基础。
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全省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清单作出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确保与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实现协调联动,及时更新、全面准确。权责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裁决、给付、确认、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同步更新、同频共振。